​加快构建现代化水运发展新格局

来源:交通运输部 | 2021-03-31 15:48 | 作者:​水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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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细化、实化,是我国综合交通基础设施体系的顶层规划。《规划纲要》从综合立体交通布局、统筹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建设目标和发展任务,对我国水运发展格局构建、高质量发展任务等提出了总体要求,是未来我国水运发展和规划建设的重要依据。为深入学习贯彻《规划纲要》,本文从水运发展现状、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水运发展新格局构建、水运高质量发展、规划布局效果展望等方面,谈谈学习体会和思考。

  一、准确把握

  我国水运发展现状

  发展基础

  我国水运资源丰富,拥有大陆海岸线1.84万公里、岛屿海岸线1.4万公里、南京以下长江岸线800余公里,分布有61个沿海港口;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流总长151万公里,内河航道通航里程12.7万公里,内河港口359个,主要分布在长江、珠江、京杭运河及淮河、黑龙江及松辽等四大水系。

  2006年颁布实施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明确,将全国沿海港口划分为环渤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和西南沿海5个港口群体,布局24个沿海主要港口,形成煤炭、石油、铁矿石、集装箱、粮食、商品汽车、陆岛滚装和旅客运输等8个运输系统的布局。2007年颁布实施的《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明确,形成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18条主要干支流高等级航道组成的“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简称2-1-2-18)和28个内河主要港口布局。

  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沿海港口空间布局基本形成。以上海港、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宁波舟山港、深圳港、广州港等主要港口为引领,地区性重要港口和一般港口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发展格局总体形成。主要港口运输规模大,对经济贸易影响广,发展能级不断提升,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内河水运建设全面加快,航道条件明显改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基本建立了以“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1.9万公里高等级航道和内河主要港口为核心和骨干的基础设施体系布局。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成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纽带和沿江(河)产业布局的重要依托。

  截至2019年底,全国港口拥有万吨级及以上泊位2520个,其中专业化泊位1332个;完成货物吞吐量139.5亿吨,其中,外贸货物43.2亿吨,集装箱2.6亿标准箱,煤炭及制品26.3亿吨,石油、天然气及制品12.1亿吨,金属矿石22.2亿吨。我国港口吞吐量多年稳居世界第一,全球货物吞吐量前十大港口和集装箱吞吐量前十大港口中我国港口均占7席。水运承担了全国90%以上的外贸物资运输和大量的跨区域物资交流,在促进经济发展、支撑全面对外开放、保障经济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存在问题

  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我国水运已具备较好的发展基础,已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但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较为突出。主要体现在:一是与建设海运强国要求相比,航运现代服务功能仍是短板,船舶登记、航运金融、航运保险、海事仲裁等高端服务能力有限、层级偏低,国际竞争力总体不强。二是高质量、高效率的港口枢纽体系建设滞后,水运在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物流体系中“内引外联”的综合枢纽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综合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内河航道布局仍不完善,高等级航道占比偏低,与欧美内河水运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明显差距,航道网络化程度不高,内河水系间沟通不足。四是航道资源、港口资源利用保护有待加强,内河航道线位资源保护不够,部分通航建筑物建设标准偏低,或未能预留复线建设位置,部分地区跨河桥梁净空未严格按统一标准控制等。

  二、深刻认识我国

  水运发展面临的新要求

  宏观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水运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未来一个时期外部环境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存在不少可能冲击国内经济发展的风险隐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我国将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水运属于国民经济循环的流通环节,是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水运承担着更好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支撑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助力绿色低碳和安全发展等重要使命和要求。

  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要求进一步发挥水运成本低、运量大、能耗低、占地少的优势,进一步强化沿海港口纵深服务腹地拓展和中西部地区内河水运发展,升级水运大通道的功能,提升在综合交通运输中的占比,强化多式联运和全程物流发展,助力现代物流体系构建,降低物流成本。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共建“一带一路”,要求进一步强化港口战略支点和航道内引外联作用,培育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要求水运发展优沿海、强内河,提升支撑服务能力和区域协同发展水平。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和推动绿色发展,要求推动智慧港口、智能航运、绿色航道等水运新基建项目建设,推动水运绿色发展,加快公路、铁路等港口集疏运设施建设,推进“公转铁”“公转水”。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提升海运、港口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关键海运通道安全,打造自主可控船队,完善海外港口支点网络布局,提升对粮食、能源和矿石等的运输保障能力。

  需求预测

  《规划纲要》对我国交通运输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进行了分析判断,提出了未来我国交通客货运输需求总体发展趋势以及新的阶段性特征。我国水路货运需求与交通运输货运需求的总体发展趋势基本一致,仍保持持续增长,在某些方面呈现一些具有行业特点的结构化特征。

  我国港口货物吞吐量将保持增长。考虑未来我国经济发展、贸易发展、产业结构转型等趋势,同时结合主要货类吞吐量未来发展趋势分析预测,预计2035年全国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将超过135亿吨,年均增速1.5%左右。分区域看,西南沿海、东南沿海区域港口货物吞吐量和南北运输大通道、海进江等运输需求保持较快增长。从主要货类吞吐量发展趋势看,集装箱的比重继续提升,相应的物流服务需求多样化、个性化趋势凸显;铁矿石、煤炭、矿建材料的比重接近高位;石油、钢铁、水泥、粮食、非金属矿、木材等货类吞吐量持续增长。

  我国内河货物运输需求将保持持续平稳增长;江海运输得到进一步发展;货类结构持续调整,集装箱和商品汽车运输较快增长;内河货运量仍集中在“两横一纵两网”地区,并加快向支流延伸;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客运将成为内河水运的重要增长点。预计2035年我国内河运输船舶货运量将达到60亿吨左右,年均增速2.8%左右。分区域看,中西部增长快于东部,支流快于干流。我国东中西部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在长江、珠江等流域,体现为上游、中游、下游梯度发展态势;未来这种发展态势仍将持续,部分产业将继续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转移,长江、珠江中上游的经济增速快于下游地区,水运量增长也将呈现中西部快于东部的特点。

  水运发展总要求

  《规划纲要》明确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布局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明确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布局,从综合交通统筹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了重点任务和发展举措。

  构建我国现代化水运发展格局,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对标“四个一流”,着力完善布局、推进区域协同、提升服务保障、强化安全绿色发展,实现水运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强化陆海统筹、推进整体协同、安全绿色发展”四大原则,到2035年,努力打造功能层次清晰、保障能力充分、战略支撑力强、绿色安全高效的现代化沿海港口体系,基本形成安全畅通、经济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内河水运资源得到科学利用,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服务国家战略的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交通强国建设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三、着力构建我国

  现代化水运发展格局

  《规划纲要》明确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布局,分别提出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综合交通枢纽系统等布局方案。水运现代化发展的总体格局是,规划布局63个全国主要港口和“四纵四横两网”的国家高等级航道,其中规划布局了11个国际枢纽海港。

  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枢纽海港

  《规划纲要》布局上海港、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连云港港、宁波舟山港、厦门港、深圳港、广州港、北部湾港、洋浦港11个国际枢纽海港,旨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资源配置能力的航运枢纽,提升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引领沿海港口转型升级与现代化发展,创建中国品牌、中国规则、中国标准、中国方案。

  国际枢纽海港是航运枢纽和国际物流中心,现代港航服务功能发达,是对外开放的核心门户,具有服务职能的国际性、群体发展的中心性和港口功能的先进性等显著特征。

  强化主要港口的综合枢纽功能

  沿海主要港口是外贸物资和大宗能源原材料物资的重要集散中枢、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对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原来规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完善沿海港口体系、促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推动国土空间开发、支撑对外开放和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等,新增3个港口纳入沿海主要港口。按照“加强支撑、促进协同、拓展腹地、完善系统”的思路,在航运条件较好的支流高等级航道上,本着战略地位突出、发展基础最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原则,依托国家高等级航道沿线的省会城市和重要地级城市,与综合交通枢纽和开放口岸协同布局,综合考虑区域协调发展和保障重点物资运输需要,增加8个港口纳入内河主要港口布局。最终形成了63个全国主要港口,包括27个沿海主要港口和36个内河主要港口。

  布局“四纵四横两网”国家高等级航道

  国家高等级航道是全国内河航道的核心和骨干,是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沟通重要区域和城市,连接主要工矿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等,在大宗散杂货、集装箱等重要物资中长距离运输中发挥重要作用。国家高等级航道的发展规划技术等级原则上为三级及以上,可通航千吨级以上船舶。

  国家高等级航道布局的主要思路是在原“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内河高等级航道布局的基础上,按照“强化通道、沟通水系、辐射延伸、通达海港”的思路对原布局进行拓展完善。具体考虑:一是依托主要大江大河航道,强化东西向跨区域内河水运通道;二是布局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水系沟通运河,构筑南北向跨流域水运通道;三是利用各水系支流航道辐射延伸,实现重点覆盖、局部成网;四是促进开放融合,加强通江达海及国境国际河流航道布局;五是根据生态保护等要求调减局部线路,绕开局部生态敏感区和城市中心区,最终形成“四纵四横两网”的总体布局。

  其中,“四纵”主要包括京杭运河、江淮干线、浙赣粤和汉湘桂四条跨流域水运通道;“四横”主要包括长江干线及主要支流、西江干线及主要支流、淮河干线及主要支流、黑龙江及主要支流四条跨区域水运通道;“两网”包括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和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到2035年,国家高等级航道建成2.5万公里左右,其余国家高等级航道按发展规划技术等级加强资源保护,根据流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等适时建设。

  四、细化明确我国

  水运高质量发展任务

  《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综合交通统筹融合发展的任务,并从安全、智慧、绿色、人文、治理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推动综合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按照《规划纲要》提出的总体任务,结合水运行业发展实际,从区域港口群、航运服务、港产城融合、绿色发展、智慧水运、平安水运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水运高质量发展任务。

  构建协同高效的港口群

  加强辽宁沿海、津冀沿海、山东沿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西南沿海七大港口群的统筹协调、分类指导,提升协同发展水平和整体竞争力。津冀沿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港口群以高效协同、提质增效为方向,优化港口群发展结构,强化综合服务水平。辽宁沿海、山东沿海、东南沿海、西南沿海四大港口群注重错位发展和协同发展,进一步突出发展重点,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枢纽海港。以国际枢纽海港、航运中心为引领,强化港口支撑和保障国家战略实施能力,丰富国际航线,提升服务能力,打造航运枢纽和国际物流中心,构建对外开放和政策创新新高地。加快上海同长三角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支持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进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宁波舟山港、厦门港、深圳港、广州港等集聚现代航运服务要素,提升国际竞争力。支持连云港港、北部湾港、洋浦港等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强化主要港口综合运输枢纽功能。按照“四个一流”要求,着力提升主要港口、重要港区专业化水平,加强集约化、规模化公用港区建设。强化主要港口集疏运体系规划建设,加强通道资源的综合利用与有效保护,做好与城市交通的协调,建设畅通、可靠的集疏运体系。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枢纽服务效率与品质,创新多式联运模式,加快多式联运发展,提升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比例,增强区域辐射能力。促进临港产业集聚集群,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绿色、低碳的先进制造业和重化工业基地。

  提升现代航运服务水平

  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以主要港口及大型港口城市为主要依托,加快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完善船舶和航运交易市场体系,规范发展船舶交易、拍卖、评估、咨询,加快航运金融、保险、仲裁、信息、人才等高端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航运总部经济,促进航运要素聚集,形成区域性港航企业、人才、资金、信息高地。鼓励港航企业加强与服务业融合,创新商业模式,全面推进船舶管理、船舶代理、水路客货运代理等传统航运服务业的转型升级。充分利用双边、多边国际合作机制,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航运服务业相关标准、规则的制修订。

  提高内河船舶技术水平。以船型标准化工作为抓手,综合运用技术、经济、政策手段,提高内河船舶的技术水平。提高船舶尺度与船闸尺度匹配性,支持各地区研究实施限制非标准船型过闸。

  大力发展高品质旅游客运。推动旅游航道建设,完善旅游客运码头布局,培育水上旅游特色精品航线。提高城市水上观光客运品质,依托大中型港口城市,结合沿江河风光带建设,兼顾旅游客运和公共交通,合理布局旅游观光码头和停靠点,优化航线布置。积极发展库湖区生态休闲旅游客运。完善沿海邮轮、滚装及旅游客运码头布局,提升客运服务品质。

  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

  推动港口与城市、产业互动。重点完善保税区、工业区、出口加工区以及保税港区等产业园区发展,构建多功能、多层次的产业结构。以港口为龙头、园区为载体、城市为核心,形成港口、物流园区、城市互为依托、互融共生的发展格局。遵循港口产业升级和服务转型的路径,加快会展、旅游、免税购物等消费性产业发展。加快建设航运服务业集聚区。

  强化港口发展的城市软环境配套。完善金融、投资、贸易和人员流动的政策,吸引国际贸易商和托运人。加大科技创新,提高港口综合服务水平,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创新海关监管、查验模式。推进港口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港口、航运、货主、代理、口岸监管部门间的电子数据联网交换。推动水运口岸“单一窗口”功能覆盖水运全体系,实现港航、海事、海关、边检等部门的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建立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合作机制,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推进老港区港口功能结构调整与优化。鼓励在继续保持老港区港口服务功能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变化和城市发展要求,对老港区码头设施、生产要素进行必要的整合,实现老港区港口功能结构的优化和服务能力的提升。加强老港区整体改造工作,发展集约化、专业化、现代化港区。根据市场需要注重将老港区老旧码头改造为内贸集装箱和通用泊位,缓解通过能力不足等问题。结合城市发展和环保要求,实施老港区散货泊位改造,发展专业化散货运输。鼓励以老港区功能调整为契机,发展港口物流,拓展增值服务。

  发展绿色水运

  高效利用港口资源。加强核心港口岸线资源保护,推进岸线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国沿海港口规划利用的自然海岸线总量不增加。严格控制长江干线港口岸线规划利用总量,原则上不突破现有规划港口岸线规模。通过政府引导、资本运作等方式加强岸线资源整合,提高利用效率。坚持控总量、调存量、优增量、提效率,引领内河港口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推进辽东湾、津冀沿海、江苏沿江、珠江口等区域航道、锚地资源的共享共用。

  发展绿色港口。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围填海政策要求进行港口发展与建设,科学确定开发规划。港口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加强绿色创新,完善生态保护工程措施。推进港口机械、运输车辆的低碳化,提高铁路、水运集疏港比例。严格执行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提高船舶使用岸电比例。推进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设,切实防范海上溢油等环境风险。全面推进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完善煤炭、铁矿石等散货码头防风抑尘设施和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设施。推进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建设,提高港口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构筑水运与生态、旅游、文化融合的绿色航道。优先采用生态影响较小的航道整治技术与施工工艺,全面推广生态型构筑物和生态友好型新材料的应用,加强航道整治河段的生态修复,探索建设航道生态涵养区。科学规划建设沿线配套景观节点设施,共同构建特色旅游航道。加强京杭运河等沿线历史遗迹资源保护和综合开发,统筹规划布局航运文化相关平台、产品等载体,打造航运文化标识,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航运历史文化。

  发展清洁低碳、先进适用的内河船舶。严格防控船舶污染,从严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严格按照标准安装配备船舶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储存设施;加快推广低排放、高能效船型,稳步推进液化天然气(LNG)燃料、纯电动力等清洁能源船舶研究和应用。

  建设智慧水运

  加强科技创新,全面提升港航信息化水平。大力应用北斗导航、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高港口作业的综合生产效率和安全性,推进港口服务和监管的信息化,重点在港口智能生产、智慧物流、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等方面,建设智慧港口。积极推进新一代自动化码头、堆场建设改造。

  推动内河港口设施装备和运输船舶智能化。提升内河港口搬运、包装、仓储等作业装备成套、自动化和节能水平,推动自动化装卸和仓储设备等应用。综合应用数据资源,实现货物自动识别、实时跟踪、智能配货、智能装载,提供“一站式”“一单到底”服务。推进内河船舶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应用与推广。

  建设平安水运

  优化危险货物码头及相关设施布局,强化港口区域安全风险管控。依法停产、改造或搬迁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设施。港口周边城区功能布局应与港口发展充分协调,并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完善优化海事监管、救助打捞、治安防控等系统布局,建立港口安全双重预防机制与应急保障联动协调机制。落实港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港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协同处置和指挥决策能力。

  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能力。以长江干线、西江干线、京杭运河等国家高等级航道为重点,统筹巡航救助船舶及基地布局,完善航标测量、安全监管、救助打捞、水上溢油及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等装备配置,提升内河水上交通安全通信监控和应急指挥能力,积极探索无人机、无人船等先进设备和卫星、无线宽带等先进技术在安全应急领域的应用。

  五、展望水运

  规划布局实施效果

  针对水运布局方案,从支撑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国土空间布局优化、支撑交通强国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实施效果进行展望。

  有力支撑高水平对外开放

  《规划纲要》提出了国际枢纽海港的概念和布局方案,其目的就是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资源配置能力的航运枢纽,构筑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对外开放的战略支点。沿海主要港口在“一带一路”互联互通中发挥重要支点作用。内河主要港口所在城市覆盖开放口岸20多个,形成辐射内地、沟通国际国内市场的外贸运输体系,为内陆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港口布局方案,包含了“一带一路”建设提到的14个国内沿海港口城市,与陆上6大经济走廊中的4个实现直接联通,通过海上航线,能够与全球5大洲、200多个国家和地区、600多个主要港口实现联通,将有力支撑“一带一路”建设和我国对外开放新格局的形成。

  促进国土空间布局优化,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

  《规划纲要》布局的国家高等级航道,连接14个省会城市、120多个地级行政区,覆盖区域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的52%,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3%,有效连接了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江淮地区、哈长地区等国家重点开发区域,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优化开发区域,通达主要煤炭、矿石、矿建材料产地,沿江河布局各类经济开发区,更加有力地支撑了我国国土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

  《规划纲要》紧密围绕港口在国家城镇化战略实施中的定位,与国家城镇发展轴带、重点城市群布局充分衔接,布局建设天津港、上海港、宁波舟山港、连云港港、深圳港、广州港等国际枢纽海港,支撑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世界级城市群建设。提出的港口布局方案,辐射到19个城市群中的10个,其中包括未来将重点打造的三大世界级城市群,辐射总人口近12.1亿人,占全国的86%,其中,辐射到的城镇人口约7.1亿人,占全国的87%,能够有力支撑我国城镇化战略的深入实施,更好满足都市圈经济发展需要。

  更好支撑交通强国建设,促进综合运输大通道、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网络完善

  布局国际枢纽海港,强化开放创新,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完善主要港口布局,强化重要枢纽性港区及其集疏运体系建设,提升综合枢纽功能,引领多式联运发展,构建现代物流体系。沿海主要港口是国内大循环和国际大循环的有效衔接点,为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构建提供支撑。

  沿海主要港口将承担85%以上的全国沿海港口吞吐量、95%以上的外贸远洋干线集装箱运输量、90%以上的外贸进口矿石运输量和85%以上的外贸进口原油接卸量。“四纵四横”水运通道将成为国家综合运输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河水运在大宗散货、重大件等特种运输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在集装箱、商品汽车滚装等运输中的作用明显增强,集装箱、大宗散货直达与中转相互补充的江海运输体系更加完善。铁水联运得到快速发展,内河水运与其他运输方式分工协作、形成组合效率。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水资源综合利用

  《规划纲要》进一步提高了部分航道等级,有利于内河运输船舶大型化、降低能源消耗,预计2035年内河货运船舶吨公里油耗可较现状降低30%,全国内河运输船舶每年减少能耗约100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180万吨,为节能减排作出更大贡献。

  《规划纲要》优化了国家高等级航道布局方案,实施过程也将与水利、水电建设密切合作,航道疏浚和扩挖可增大河道行洪能力,减轻防洪压力,航道整治配套护岸工程有利于防止水土流失,航道渠化和运河连通将实现通航、防洪、发电、灌溉等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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