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地产狂飙前进

2007-08-08 09:02
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商资函(2007)50 号)》(简称《通知》),对于外资房地产的市场准入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

    《通知》共分七部分,其中在第二条“外商投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应遵循项目公司原则”中规定,“申请设立房地产公司,应先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建筑物所有权,或已与土地管理部门、土地开发商/房地产建筑物所有人签订土地使用权或房产权的预约出让/购买协议。未达到上述要求,审批部门不予批准。”这无疑加大了外资进入房地产的难度。

    资深业内人士称,《通知》对于外资设立项目公司方面的新要求其实反映了限制外资基金投机模式、鼓励产业投资模式的导向意图,基金纯粹以资本倒手房地产资产的行为才是有关部门要限制的,而那些进入中国真正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的产业行为并不被排斥。

    但是,在资金进入国内以前,谁来证明它的清白呢?无法证明又怎样顺利进入呢?据称,近期很多外资工业地产的资金热情明显低落很多。戴沁表示,自从50号文件发布以来,打算进入物流地产的外资骤然减少,投资再次降到了此前国六条颁布时期的萧条。

    虽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外资资金的进入,但这并不代表外资不再觊觎中国物流地产市场。世邦魏理仕大中华区执行董事安豪最近曾公开表示:“大中华区工业地产的市场需求正持续而迅速地增长,它越来越多地吸引着本地和国外投资商的关注。” 就上海来说,目前物流地产的年利润率高达7%~12%,在不考虑土地增值和物业增值的情况下,大概八九年便可收回成本。虽然远赶不上商业地产和住宅的利润率,但是已经好过世界其他市场了。

    政策的影响可能只是促使外资逐渐改变投资策略的诱因。据仲量联行工业部总监单维其介绍,外资在国内的投资方式分两种,其一以普洛斯为代表。普洛斯最早进入中国,对中国市场已经有了很好的了解。他们更多地是做物流地产的开发,即仓库建成后再招商。其二以AMB、新熙地、麦格理佳文等为代表,目前都是以项目为单位做开发。他们所运作的项目通常先有客户的需求,再按客户的去拿地建设或者收购。比如麦格理佳文,据其办公室主任马倩介绍,他们进入中国的第一个项目便是为其全球客户DHL服务的。

    单维其认为,按客户需求定制项目虽然风险较小,但是其规模也小,发展的速度也慢。特别是《通知》颁布以后,以项目成立的公司也需要备案,资金进入的速度骤然降低,大大延长了开发周期。另一方面,已经跑在前面的普洛斯还在加快速度扩张,后进入者不得不着急。业内人士分析,这些后进入的外资很可能学习普洛斯,转换投资策略。麦格理佳文办公室主任马倩亦表示,他们并不排除以后以开发物流地产的模式运作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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