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5年第5号)(以下简称“5号《公告》”),以及前不久第810号国务院令,正式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810号文”)等政策,意在缓解网络货运行业的税收负担,解决重复征税或进项抵扣等问题,给网络货运行业释放出积极信号。
上述新规对行业规范发展和竞争格局将产生深远、积极的影响,但短期阵痛和冲击也客观存在。比如,头部企业凭借规模优势更易达标,而尾部企业可能面临更大的压力,这种“马太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将加速行业洗牌。
在这一进程中,网络货运平台企业需要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以实现行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负”重前行:劣币驱逐良币
网络货运的初衷是通过整合各类资源、优化流程,推动实现物流行业降本增效。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网络货运行业出现一些与初衷相悖的现象,自身发展也面临一系列严峻挑战。
“当下,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最棘手、最现实的问题是进项票取得。在营改增之前,企业按照营业总额交税,税率为3%;营改增后,税率为9%。也就是说,若网络货运平台无法取得进项抵扣,其实际税负仍等同于营业税水平。”近日,一位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负责人向《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记者表示,因此,企业需要拿到全额的进项票才能实现合理的税负平衡,否则将面临巨大的税负成本压力。
然而,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获取足额且合规的进项发票却困难重重,这极大推动了企业的税负成本。
在网络货运发展初期,不少网络货运平台采取“白条入账”的方式来降低税负成本,但随着税务监管的趋严,“白条入账”风险显著提升。
“目前,绝大部分地区税务部门对‘白条’采取一概不认可的态度,要求企业抽出‘白条’并补交所得税。另一些地方则通过劳务平台让司机个人代开劳务费用发票。然而,市场运价处于动态平衡状态,企业的应对空间有限。”陕西卡一车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秦蒙对《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记者说,在此情况下,许多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只能依靠其他营业收入来冲抵这部分损失。
据秦蒙介绍,近年来,为了解决进项票问题,他们积极引导年收入超过120万元的个体司机注册成为个体户。
“司机注册成个体户,意味着司机需承担一定的税点费用,为了不影响司机收入,我们不得不给司机提高运费。虽然,这会牺牲平台自身的部分利润,但也是保证平台税务合规的探索尝试。”不过秦蒙认为,鉴于我国仍存在大量小规模、分散化的司机群体,这种模式并非长久之计,只是在特定阶段下的权宜之举。
据观察,市场上已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大型平台通常运营较为规范,过去凭借税源地等政策优势得以维持业务稳定发展。但随着各地补贴的退坡,其成本结构调整压力增大,业务量扩大时面临的风险也随之上升。由此,一些小型、空壳公司平台由于业务量较小、市场价格较低,以低价策略吸引客户,却缺乏履行合同和承担风险的能力,扰乱了市场秩序。
“去年我们平台运费与前年相比,大宗物资的整车运输价格降低了20%,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也降低了百分之几。在这种情况下,司机运价显然不能再下降了。”上述网络货运平台负责人强调。
▍政策引导:强化税务合规
5号《公告》的主要目的在于通畅网络货运行业的增值税链条,通过扩大网络货运企业进项抵扣范围缓解税收负担。《公告》明确,平台采购并交付实际承运人使用的能源、燃料、通行费,可凭合规凭证抵扣进项税,这意味着:
一方面,平台集中采购油卡给司机使用时,9%的增值税可全额抵扣;通行费电子发票无需关联单车即可抵扣,解决“一车多单”的分摊难题。
另一方面,司机在加油、过路时已承担13%或9%的增值税,但此前因无法传递抵扣,导致平台重复纳税。新规通过“平台抵扣-油企纳税”闭环,修复增值税链条。
而810号文的突破则在于确立数据在税收治理的效力,推动征管模式从传统依赖发票向多维度业务数据验证转变。近日,华税律师事务所姜正和接受《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监管依据的转变:810号文要求平台企业报送身份信息、收入流水、交易数量等全量业务数据,税务机关可结合GPS轨迹、资金流水等多维数据交叉验证业务真实性。
第二,监管重心的前置:通过数据报送,税务机关可动态监测平台中的资金流动,将稽查节点从“事后查处”转向事中预警。例如针对运单补录、资金回流、单人高频接单等高危行为,系统可自动标记异常——如轨迹直线化、运费短期内集中支付等虚开嫌疑特征。
第三,协同治理的深化:810号文明确税务部门需与工信、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这意味着一单运费的涉税信息将与车辆定位、工商登记、道路通行记录比对。
在姜正和看来,810号文意在通过强化数据报送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一是堵塞征管漏洞:传统模式下虚开发票频发,新规通过全链条数据追溯,使“开票平台”或失去操作空间;
二是重构税收公平:过去依赖“税收洼地”的区域性平台可享受畸低税率,而合规企业反受税负挤压。数据透明化将利好合规企业,有利于促进公平;
三是倒逼行业升级:要求平台建立“三流合一”(业务流、资金流、票据流)的数字化内核,如运单需关联实际承运车辆的GPS轨迹与资金流水,推动企业从“开票工具”转向真实运力组织者。
可见,810号文有助于消除税企之间的信息壁垒,平台信息日益透明化,这为税务机关提供了有力的监管途径,同时这也提醒平台转变经营思维,注重税务合规。
另外,透过近期的监管态势不难发现,网络货运行业正在加速洗牌:随着财政奖补等政策红利褪去,依赖此红利的平台需要及时转变业务模式,否则将可能很快被淘汰。
▍落地挑战:合规进阶之路困局重重
经过多年发展,网络货运行业正从野蛮扩张向精益运营转型。810号文无疑将加速这一进程,但其在落地过程中至少要翻过三座大山:
一是数据质量风险。平台核验能力不足可能导致数据质量不尽人意。例如个体司机使用虚假身份注册、跨平台接单导致收入拆分,或油卡抵运费等避税行为。若平台未建立生物识别、车辆绑定等核验机制,报送数据将严重失真。
第二,中小企业合规成本高企。头部企业可投入资源改造系统,但区域型平台需同时应对数据接口开发(需对接税务、交通等多部门系统);新增合规岗位(数据核验员、税务协调员),潜在罚款风险,由此推动企业合规成本、挤压生存空间。
第三,从业人员隐私与权益博弈。强制上报收入数据涉及超百万司机,易引发隐私泄露担忧。例如运费结算信息包含位置轨迹、接单习惯等敏感数据,若平台数据加密等级不足或遭遇黑客攻击,可能引发大规模信息泄露。同时,收入透明化后,平台为降低税负,可能推动司机转为个体工商户,将社保成本转嫁给个人。
此外,根据5号《公告》,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抵扣的前提有两个:一是油气等能源由网络货运平台自行采购;二是相关油气费或通行费用于运输服务。
“难点在于如何确保每笔油气能源消耗以及通行费与运输服务相对应,如何确认每笔运输与消耗的油气能源存在勾稽关系。”姜正和分析道,目前税务总局与交通运输部门已开展了头部平台油气能源成本在每笔运费中占比的调研式作,并测算不同季节、路段中该占比的合理变化区间,相应抵扣细则也在酝酿。而现阶段,若油气能源占比过大,必然引发税务预警。
另一位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记者采访时则同样认为,5号《公告》用开油票来解决问题的做法并不能完全解决实际问题。
首先,一些民营加油站的价格相对便宜,而且如果司机不要票的话折扣率就更大。因此,很多司机为了节约成本选择不要发票。
其次,油票与业务无法一一对应。例如,司机加了3000元的油,但是这用这些油分别拉了三个平台上的货,这张3000元的油票,到底应该给哪家网络货运平台呢?又该如何分割这张票呢?
对此,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必然需要通过升级系统及提升信息服务水平来达成,一是将燃油相关数据纳入到系统数据统计中,按照每单运输服务归集用量并获取对应的发票;二是系统需要对所获取的发票、凭证等进行审核、查重、验伪。
此外,从合同签订到运费结算全流程嵌入税务合规节点,那是否意味着网络货运平台需进行业务流程再造?对此,姜正和分析认为,业务流程再造不可避免。
具体而言,从合同签订到运费结算需新增三个合规节点:运单启动时,验证司机身份(对接公安系统)、车辆资质(交通部数据);运输过程中,实时上传GPS坐标并与运单匹配,偏差超10%自动冻结结算;结算完成后,AI核验油费发票抬头、路桥费时间线与运单重叠率。
目前,一些领先的网络货运平台已部署下列工具:AI风控引擎:例如识别“单人短时高频接单”(如1小时接5单跨越300公里)自动拦截;区块链存证:将运单、轨迹、支付凭证上传系统,确保报送数据不可篡改。旧有财税系统无法满足多维数据整合,面临改造重点包括:构建数据中台:打通订单、财务、税务系统,建立统一数据池;可视化展示区域税负率、进项缺口、异常凭证比例等。
▍转型之思:从“以票控税”迈向“以数控税”
相较于传统纸质发票,电子发票作为交易留痕的关键载体,为税务监管提供了有力抓手,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遏制偷税漏税行为,但不得不说,其仍处在向完全数字化税务转型的中间阶段。毕竟,其本质还是依托于“票”这一形式,尽管这张票已演变为一种象征性的符号,背后的核心实则是数据支撑。
既然交易信息能够以数据形式精准呈现,那为何不能直接凭借数据来确认企业的抵扣项或实际支出呢?
客观而言,围绕发票展开的一系列流程繁琐且低效——从申请开具、税务机关审核到后续的操作管理,每个环节都耗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资源。
“在如今的技术条件下,可以做到以数控税,而不是以票控税。企业只要实现‘四流合一’(即资金流、信息流、货物流和发票流一致),就可以凭数据抵扣税款,不需要进项票。”上述网络货运平台负责人表示。
此外,近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分会秘书长晏庆华接受《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记者采访时分析强调,理想的数字化税务体系应是基于纯粹的数据交互:企业的每一笔交易、每项支出都能通过实时、准确的数据自动验证其合法性与合规性,进而无缝接入抵扣链条,这才是契合现代社会发展需求的高效模式。此外,网络货运平台参与各方的信息高度整合且逻辑严密,其突出特点是“五流合一”,并早已形成了一套完整、可追溯的证据链。
按晏庆华所言,当下数据的真实性与规范性优势显著。从这个角度来看,从“以票控税”转向“以数控税”,是破解网络货运行业赋负高的关键。
无论是5号《公告》还是810号文,不仅是税务层面的优化,还是国家为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支持新业态发展打出的组合拳。但企业能否将政策红利转化为竞争力,才是在市场竞争中抢占有利位置的关键。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随着监管趋严,留给企业灰色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唯有做到合规经营、效率出众、服务优良的企业,才能斩获更多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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