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记者从相关会议获悉,为进一步完善物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物流市场,今年6月长春市继续开展诚信物流企业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范围是参照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划分的。结合长春市实际情况,凡工商注册地在长春(含在国家和省注册)的,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且正常经营两年以上的物流企业(包括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相关企业)均可参加评选。凡符合评选条件,注册地在长春市的可直接向长春物流协会自愿提出申请。注册地在县(市)、双阳区的可向县(市)、区的发改局自愿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物流协会网站及回执信的方式提出申请。诚信物流企业评选不受名额限制,每年评选一次,一年审核一次,长期有效。
凡被评为诚信物流企业的有优先享受市级以上税、费、财政等相应优惠政策;有优先推荐省、国家级有关评先创优资格;连续三年被评为诚信物流企业单位给进A级,并申请市政府政策奖励及专项补贴。
长春物流信息平台将对入围企业进行公示,并开通热线电话,听取公众对入围企业的意见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