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二批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本月开始申报。此次申报的范围包括展会、海关监管项目、商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电子商务等几个方面。本批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发文之日至2008年8月5日。
据了解,此次申报范围包括在东莞市设立全国、省或区域性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物流配送总部的项目,设立海关监管点或监管仓库项目、建设商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项目、建设电子商务公共平台项目、举办非营利性商贸活动项目、流通行业人才培训和比赛评比项目以及商贸流通业宣传推广项目,在2008年度7月份之前举办重要展会和品牌展会项目、引进外来重点展会项目。
单从奖励额度来看,目前已经列出的具体奖励额度中,对物流企业在东莞成功设立海关监管点或监管仓库的奖励最高,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额达100万元。此外,会展也出现50万元的高奖励额度。
按照规定,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包括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已办理税务登记,符合东莞商贸流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的企业,或服务于商贸流通业的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据悉,专项资金将一般采用评审制、审核制等办法来确定专项资金使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