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全面启动

2022-03-21 12:00

  公路承载着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重大使命。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公路安全问题,从2004年开始,交通运输部启动了“消除隐患,珍视生命”为主题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自2014年,我国政府将“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升级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将行业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多年持续努力,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有力提升。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促进公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和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年底,实现公路“两提升,一下降”目标,即安全保障能力系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交通事故明显下降。3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联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召开视频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再启我国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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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整体提升

  “十三五”期间,全国共投入资金1270亿元,完成乡道及以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93万公里,其中国省道16万公里、县乡道77万公里,基本完成“十三五”规划中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公路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安全水平持续提升。通过对全国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在机动车保有量增长8200万辆、机动车驾驶员增长9600万名、公路总里程增长近50万公里的情况下,2020年全国公路网亿车公里事故率和死亡率为21起和5.3人,与2016年相比分别下降25%和36%。以上数据表明,通过五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我国公路交通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通行效率不断攀升。在机动车保有量年均增长6.42%、公路里程年均增长2.57%的情况下,2020年比2016年普通公路机动车运行速度年均增长约4.8%,城(镇)乡、乡(镇)村之间通达时间大幅度缩短,特别是中东部地区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机动车行驶时速普遍提高10至20公里。以上数据表明,五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不但改善了公路设施安全性,同时提高了公路网及其线路通行能力。

  设施安全更为稳固。通过五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确立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实现了公路设施安全从交通行为上升到政府主体责任行为的转变;推进了既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向公路工程项目的延伸建设,同步完成普通公路新改建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建设;促进了公路工程安全技术体系完善和提升,探索并初步形成不同地形地貌安全设施建设技术,配套修订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等工程技术规范,修订颁布了《公路工程养护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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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握公路安全精细化提升行动重点方向

  在全国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是化解当前公路安全发展难题的重要举措,涵盖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三大”路网体系,明确安全防护、管理控制、设施改善“三个”层面12项主要任务。

  公路交通安全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驾驶行为、车辆状况、公路基础设施、沿线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属于现代交通文明重大发展难题。虽然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但鉴于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公路安全水平及设施建设与公众出行安全需求仍有较大差距,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应运而生。

  精准定位,精准施策。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的持续和深化,既要坚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理念:“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路警协同、多方共治”的建设定位,“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的建设路线,“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建设原则,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的建设举措;又要提升公路安全需求新的发展理念,推进“三个”公路安全设施重要转变,即公路安全从“生命防护”向“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转变、公路安全设施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交通秩序管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

  细化排查,细化设计。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基础上,更加注重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的排查评估和安全设计,提高公路安全设施及交通秩序管理的本质安全。细化排查加强两个配合,一是公安部门牵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加强公路交通事故数据分析、事故多发路段排查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措施制定;二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通过现场联合排查方式确定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路段清单及主要措施。细化设计推进四个延伸,“建设内容”从工程标准规范向“一点一方案”、“一路一设计”和公路使用者需求延伸,“建设方案”从公路设施向交通事故原因和“人、车、路、环境、管理”综合施策延伸,“建设范围”从路段、线路向区域及路网延伸,“建设措施”从单个设施、静态设施向组合设施、动态作用延伸。

  管理强化,多方联动。推动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资源融合,共享供电、光纤、杆件等基础设施和监控、卡口视频、交通流量等资源与信息。完善交通应急体系和协作机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快速联动,实现“一点布控,全线响应,联动打击”,进一步规范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坚决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定期公布交通安全情况,对“三同时”制度不落实、违法涉路施工活动、违法超限超载以及交通安全风险突出等实行联合挂牌督办,推动各相关部门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形成整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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