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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引车与运输半挂车招标采购

  • 采购量 1 台
  • 地区 全国
  • 时间 2014-11-19
求购详情

武汉铁路口岸集装箱牵引车与运输半挂车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第 三 次)公告

 

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东财采计[2014]804号计划下达函,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受武汉市东西湖区城投公司的委托,对集装箱牵引车与运输半挂车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DXHZC-2014-189A(804)

(二)项目名称:武汉铁路口岸集装箱牵引车与运输半挂车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16万元(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一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 )章内容。

(1) 项目编号:DXHZC-2014-189A(804)

(2) 项目名称:武汉铁路口岸集装箱牵引车与运输半挂车组公开招标项目

(3) 类别:货物

(4) 用途:集装箱运输

(5) 数量:1批

(6) 简要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7) 采购预算:116万元

(8)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9) 质保期: 2年

(10) 付款方式

买方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卖方支付总价20%定金。同时卖方开具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为3个月。

货到付款:货到工地后,买方向卖方支付总价的70%。同时卖方开具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为3个月;

买方须于集装箱牵引车与运输半挂车组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将支付总价的10%。同时卖方开具总价款5%的质保金保函,保函有效期至集装箱牵引车与运输半挂车组交付使用一年后三日内。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或认可的相关资质,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或供货;代理商必须取得货物制造商(牵引车和半挂车)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2)参与投标人所投产品(车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目录产品,并具有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3)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厂商所生产的产品,并能提供近3年内牵引车和半挂车供货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和运行情况良好的证明。

(4)投标人应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二个月内有效)。

(5)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4年11月18日起至2014年12月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 时~ 12时、下午13:30 时 ~ 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

3.其它资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供货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和运行情况良好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基本户开户证明、网上下载报名表。

4.以上资料还应提供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

(二)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

(二)时间:2014年1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1日。

七、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接受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联系电话:027-83891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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